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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法 关于慈善项目制度的规定

2024-12-25 12:50:18

来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解读与适用》第六章

 

 

 

 

第五十七条

慈善组织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,优化实施流程,降低运行成本,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。慈善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,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。

 

解读与适用

 

本条是关于慈善项目制度的规定

 

    本条确定建立慈善项目制度,使慈善活动从开始筹划到募捐、到使用财产或者提供服务,始终按照具体的慈善项目来运作、管理。这一制度有助于慈善组织提高管理水平,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。

 

     做慈善与其他工作一样,都需要按照计划执行,一个慈善项目就是一项计划。慈善组织在履行宗旨的过程中,将宗旨分解为具体的任务,在完成具体任务时,为了实现任务的一系列目标而实施的活动,就构成慈善项目。慈善项目的实施过程也是慈善组织使用捐赠财产的过程。慈善项目应当最大化地实现慈善目的,在项目的设计、实施、成本控制上都尽可能地提高财产使用效益。慈善项目的任务设定应当尽量惠及更多的人,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长远发展,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优方案。慈善项目的标准流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经济成本、时间成本和有效控制,力争把捐赠财产花在刀刃上。慈善组织为了做好慈善项目,除了对受益人进行直接资助以外,也需要为项目的开展支付必要的运行成本,但成本的付出必须紧密服务于慈善目的的实现,通过直接资助与运行成本的合理分割,实现慈善项目社会效益的最大化。

 

   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,慈善法明确规定,慈善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制度,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。这里所说的项目管理,就是指慈善组织或者慈善项目的管理者,在有限资源的约束下,运用系统的方法,对慈善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,即从慈善项目的设计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、组织、指挥、协调、控制和评价,以实现项目的目标。慈善组织既要在组织层面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制度,又要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细则。慈善组织对其实施的慈善项目不能说给了钱就万事大吉了,还要对该项目整体运作情况、实施效果持续进行跟踪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以保证原定的慈善目的最终实现。对完成的慈善项目,慈善组织要开展绩效评估,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做这项工作。另外,根据慈善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,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,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,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、详细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。